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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次数: 日期:2026-01-15
江苏沙钢钢铁有限公司高炉绿色循环减量提升技改项目二期
报批前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当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和公众参与说明。
本次公示内容为《江苏沙钢钢铁有限公司高炉绿色循环减量提升技改项目二期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公示稿)》全文、《江苏沙钢钢铁有限公司高炉绿色循环减量提升技改项目二期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见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0RRbZ3HHHJhfK7xv7tABG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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